承办同级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结案登记、统计、资料归档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协调各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特别是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业素质;负责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等。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育新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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