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3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的规定,现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公示时间7天(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公示期间群众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申请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
序号 | 应届高校毕业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业单位(企业)名称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注 |
1 | 陈苑妮 | 4405232001******** | 南澳县智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5000元/人 | 5000元 | |
合计 | 1人 | 5000元 | ||||
联系电话:86802206 受理单位:南澳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拟享受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