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资助拟享受对象公示 | |||||||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79号)的规定,经本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我局审核后,现将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 2022年10月12日至 2022年10月18日)。公示期间群众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申请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型 | 创业实体名称 | 工商注册时间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1 | 麦雪珠 | 4451221988******** | 返乡创业人员 | 汕头市美固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1.04.25 | 10000元/人 | 10000元 |
合计 | 1人 | 大写:壹万元整(10000元) | |||||
联系电话:86802206 受理部门:南澳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 |
一次性创业资助拟享受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