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效益,扩大资金效能,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完善服务镇、村的工作机制,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办发电〔2021〕6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10号)以及《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南澳县设立乡村振兴“资金池”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5月1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并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林国建 0754-86816270
邮箱:naxxczx@163.com
附件: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南澳县设立乡村振兴“资金池”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南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