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9〕40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配齐配强工作机构。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设置人事秘书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我系统的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府办〔2019〕22号)中“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公开制度规范”等四个方面要求。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项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辅之以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重要政务和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网站已按要求集约至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七)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程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覆盖面仍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多样化手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是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打造统一规范、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安全稳定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五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依法做好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