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700070101/2019-00171
南澳县民政局
2019-10-30
南澳县积极开展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
2019-10-30

南澳县积极开展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30  浏览次数:-

    南澳县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汕民通〔2019149号)精神,在汕头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整改,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各项法规制度有效落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基层社会治理风险,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南澳县迅速启动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了《开展全县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治理的范围和对象、政策依据、时间要求、人员责任、整改措施、信息报送等工作明确了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推进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邀请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的专家对县有关部门和镇村二级的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广泛宣传,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與论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及工作进展,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三、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县民政局在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聘请专业机构参与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把握好尺度的要求,多次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确定检查标准,对全县各村(社区)自20181月至20196月的会计凭证逐本逐张仔细查阅,科学分类,逐张逐笔详细登记“两委”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分析产生的原因和性质,根据违规发放津补贴所套用资金的性质,对每一笔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提出清退资金、完善审批流程及补充开支佐证资料等整改要求,并整理成册,形成“一村(社区)一台账”。同时立行立改,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合力,确保全县各村(社区)能够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四、加强监管,积极开展“回头看”。在各村(社区)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省、市的部署,聘请专业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部分村(社区)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各村(社区)均能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20181月至20196月期间“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工作,20197月至9月未再发现新增“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各村(社区)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委”津补贴制度,整个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规范监管,健全长效机制。以“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为导向,结合本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压实村(社区)“两委”的主体责任和镇(区)的直接责任,健全和完善消除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长效制度,杜绝“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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