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南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如有疑问请与县经信局人秘股联系(地址:南澳县后宅镇光明路4号经贸大楼,邮编:515900,电话:86802240)。
一、概况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南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实施,督促各股室依照上级和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对各股室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制定公开制度。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南澳县经济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了“局统一领导,局长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实施,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原则,对内公开内容由责任股室提出拟办意见,经领导批准后及时公开;对需公开的办事程序、条件等内容,都由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予以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我局门户网站为“南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设立经信动态、外经贸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中小企业服务、党的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栏目。所有信息上网均严格执行网络信息保密规定,上网信息均要登记名称、时间、经手、股室负责人等内容,通过审核后予以上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南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发布经信动态信息栏目22条,市场管理栏目1条,商品流通栏目2条,安全生产栏目3条,节能减排栏目4条,中小微企业服务栏目3条,党的建设栏目4条,信息化建设栏目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在许可法实施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都要按照许可法的规定进行规范。
2、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和经常性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3、进一步加大对外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接受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的自觉性。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