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230070195729/2023-00033
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
2023-07-19
未成年人住店“五个必须”规定
2023-07-19

未成年人住店“五个必须”规定

发布日期:2023-07-19  浏览次数:-

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

  一、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二、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三、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四、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五、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不落实“五必须”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