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南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指挥中心)。地址:南澳县后宅镇前江巷口路22号,邮编:515900,电话:86811248。
一、概述
2017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南澳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12号)和《印发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0〕30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南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县局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南澳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澳县公安局主要通过汕头网上办事大厅南澳分厅、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
申请情况: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县公安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1宗,提起的行政诉讼0宗。
六、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