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项目概要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河长制,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巩固河湖管护成效,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2022年4月29日,南澳县财政局发文《关于下达南澳县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南涉农办〔2022〕7号),安排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专项资金150万元。2022年6月17日,南澳县后宅镇人民政府起草了《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西畔大 坑)、后宅镇东畔大坑宫前农村旁段河道管护项目、后宅镇东畔大坑(二中下河段)挡土墙排险修复项目、后 宅镇东西畔大坑河道及两侧环境整治项目和光明村雇用西畔大坑管护人员费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已竣工验收。
二、评价结果
通过核查、分析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勘查和问卷调查,综合各项评价指标得分情况,评定“南澳县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绩效得分为76.06分,绩效等级为“中”。
三、项目主要完成绩效
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南澳县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已完成主要绩效如下:
1、完成后宅镇西畔大坑河湖管护项目
整治由下寮至龙门桥(入海口)2.11公里河段,清理水生植物 4563.66 平方米,清理水上漂浮物6223.46 平方米,清理淤泥 1505.57 立方米,新建2处拦水坝、加高4处原有水陂。项目于2022年9月4日开工,2022年12月9日完成竣工验收。
2、完成后宅镇东畔大坑宫前农村旁段河道管护项目
清理东畔大坑宫前农村旁段河道淤泥,清理长度约740米,宽9.5米,项目于2022年8月26日开工,2022年9月27日完成竣工验收。
3、完成后宅镇东畔大坑(二中下河段)挡土墙排险修复项目
完成东畔大坑(二中下河段)挡土墙排险修复,工程内容主要为浆砌石挡墙,浇灌混凝土路面等。项目于2022年7月5日开工,2022年7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
4、完成后宅镇东西畔大坑河道及两侧环境整治项目
完成东西畔大坑河道及周边环境治理、清理垃圾,整治期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5、支付雇用西畔大坑管护人员费用。
聘用光明村村民每日不定时对后宅镇光明村河道“西畔大坑”河道闸门、污水排放进行管护,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
6、项目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南澳县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计划投资资金15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67.72万元。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项目实际支付金额合计139.76万元,未支付金额27.9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未支付金额10.24万元,资金缺口17.72万元。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未形成最终方案。方案建设内容存在调整未履行相关程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不明确,未对项目的实施明确阶段性目标绩效,未制定相关建设时间计划,缺乏清晰明确、可量化的产出和效益指标。项目管理监督存在不足。
(三)建立拦水坝对河流行洪造成影响,在一定程度反映了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不科学、不充分,项目建设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四)未能较好的巩固河湖管护成效。在持续治理水环境,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不明显。
五、工作建议
(一)根据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后宅镇河湖管护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复函,制定形成最终的实施方案,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变动调整,需及时编制调整方案,完善相关申请及审批程序。
(二)项目实施应具备清晰明确、可量化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检查、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最终完成。
(三)项目立项前应通过充分调查、调研,有效开展可行性研究,科学合理论证,项目立项应具备前瞻性,确保项目立项符合实际情况,客观可行。
(四)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化面源污染防治、河岸环境治理、河道管理保洁,建立健全巡河长效机制,加强沿岸村民群众宣传教育,推进常态化清河、常态化执法、常态化宣传,持续巩固提升项目成效。
(五)尽快落实、解决项目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