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公事(民政)办,全县各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澳县民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主办: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南澳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4405230001 联系我们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 备案号:粤ICP备20008825号 技术支持:南方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