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汕府〔2016〕8号)等相关规定,由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协助汕头市南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南澳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南澳县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2015-2020)》、《南澳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5-2030)》、《关于南澳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投预[2017]26号),拟在后宅镇内湖建设南澳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占地面积应为53.56亩,该选址距离最近居民区的距离大于1000m,远离城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初期设计规模为100t/d,预留一条50--100t/d后备生产线。根据工艺性质及有关规确定,厂区内建筑物设计类别为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厂区建筑总平面布置的原则是将厂区分为生产区、货仓区、储罐区、办公生活区和绿化带五部分。
2、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约为6497.74万元。
(1)工程部分投资4428.87万元。其中:生产设备投资:3202.22万元;建筑工程投资:1226.65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155.74万元。
(3)预备费:380.03万元。
3、项目施工期
预计项目总施工期为1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2、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
3、资金筹措和保障;
4、大气污染排放、噪声污染;
5、水体污染排放;
6、水土流失;
7、施工方案;
8、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9、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10、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
11、民俗文化保护;
12、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13、社会舆论导向、公众参与及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依法取得项目相关批准文件;
2、广泛听取周边民众对项目的意见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建设单位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与周围居民、企业的沟通,使周围企业、居民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避免误解;
3、在施工期内,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和专项方案,选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做好文明施工措施;
4、制定实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监督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行为,做到提早发现,提前预防;
5、建设单位应和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密切联系,将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衔接起来,通过建设单位自身力量并依托政府力量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6、将专门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门,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该类型险情,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处置,尽量将险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7、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工程的各个阶段,根据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8、加强设计管理,将本项目的设计与周边区域的总体规划衔接起来,细化局部,统筹整体;
9、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公示、社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项目与大众有关的信息,加强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18年 8月10日至2018年8月19日,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以实名方式向汕头市南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或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五、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汕头市南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 系 人:林同志 联系电话:13556413178
电子邮箱:13556413178@163.com
评估编制单位名称: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18665507177
电子邮箱:114775097@qq.com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