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后宅隆澳盐场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LNG项目地块)补批后公告
南自然资公告[2019]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县政府批准,我局对《南澳县后宅隆澳盐场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部用地规划进行修编。具体修编方案如下:
一、将位于该控规D02-2地块内(位于竹仔澳南侧)的1812平方米土地,其用地性质为居住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其规划设计要点为:建筑密度≤30%、容积率≤2.0、绿化率≥30%。因选址该位置建设LNG加气站项目,其用地性质变更为加气站用地,容积率变更为<1.0,其他规划设计要点不变。
二、实施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南澳县自然资源局查询。
地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自然资源局4楼
邮编:515900
电话:86802569
附件:南澳县后宅隆澳盐场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相关图件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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