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0-03-1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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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我县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南澳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立足本职,积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新老系统更替。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三是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四是全面实施简易注销登记和推进“多证合一”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落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二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倡导诚信经营。四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

  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后进一步整理《南澳县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列明替代措施,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自查,进一步杜绝各类不合理证明。

  全面推行数字政府建设。一是印发《南澳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南澳“数字政府”建设。二是大力宣传推广“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让群众和民营企业“指尖办”。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订《南澳县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窗口文明礼仪。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完成全县5个镇(管委)公共服务中心、46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南澳县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落实15方面79项主要任务151项具体事项,将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督落到实处。推行《南澳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完善政府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约束和内部监管制度。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基本完成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46个村(居)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河长制、湾长制有关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管理责任落实。制定《南澳县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案》,实现专人管理,垃圾日集日清,全面实现全县5个镇(管委)垃圾外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2019年,我县出台规范性文件《南澳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该文件按规定进行三统一管理。

  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意见征集工作。县规范性文件在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之前必须征求公众、部门意见,并把征求律师意见作为重要环节,较大限度增加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的广泛性。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2012-2019年度以县府、县府办发文的1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到期自动失效9件、废止2件、继续有效8件,并在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规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汕头市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遵照《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程序。

  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参照《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加强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程序的合法性。积极发挥县司法局法制审核职能作用,2019年3月至12月,县司法局审核县委县政府会办件113件,审查县直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件155件。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县委县政府聘请2位社会律师为法律顾问,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室运作。2019年以来,县政府就重大疑难问题向法律顾问咨询,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根据《中共南澳县委 南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卫生综合执法队伍,完善交通运输、农业“局队合一”综合执法体制,整合渔政执法职能。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县各行政单位事前事中信息的录入,推动事后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并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多次邀请上级相关领导、知名律所律师、公职所律师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授课,举办“两法衔接”学习培训,培养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应对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汕头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执法、检察、审判资源共享。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办理新证申领、换证和注销等工作。目前,全县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件259人。充分利用省执法公示平台对执法单位日常执法公示录入情况进行网络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分管负责人。县政数局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平台动态信息发布。县直各单位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做好本单位涉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集约管理政务信息。落实《广东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只保留南澳之窗微信公众号和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务信息集约管理,为公众提供便利权威的信息。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详细目录分类分批向社会公开或在机关内部公开,通过报刊、电视台、微信等新闻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实时跟踪公众反馈的问题,迅速做出处理。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19年,县政府办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议案3件、建议20件,期限内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落实“互联网+”监督机制。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统一配置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各子系统并开展试用工作。以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监管平台为依托,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办结,通过“互联网+”监督,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强化执法监督和审计监督。积极推动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录入。组织对执法案卷评查3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完成9个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62个,提出审计建议41个。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印发《南澳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12345服务热线管理,维护诉求人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政府。12345热线全年共受理投诉件1106件,办结1102件,规定时间内办结率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南澳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应诉单位第一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

  开展劳资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知精神,制定《2019年南澳县涉劳资纠纷专项化解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劳资矛盾预警排查,加强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衔接,落实逐级化解。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贯彻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做好人民调解员选用聘任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弘扬“枫桥经验”,推动设立各类调解组织。2019年,全县共化解矛盾纠纷20件,调解成功20件,调解成功率100%。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县直部门普法评议活动。各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学习。组织全县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在学法考试系统、干部培训学院学习和考核。2019年,县委县政府会议专题学法4次,开展法律讲座2次,旁听庭审1次,有效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的提升。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放管服”改革还不够深入。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完善。三是行政执法保障有待加强。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待提高。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没有压紧压实。二是举措谋划不深入,一些工作举措未能全面有效落实。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抓得不实不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认真解决。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县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深化依法治县体制机制改革,改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县长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组建各协调小组,召开小组会议,统筹制定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办公室工作规程、信息报送制度等重要文件,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加强法治规范化建设。县政府以常务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审议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南澳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南澳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南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等文件,全面推进法治南澳建设。

  (三)审慎研讨重要法治决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南澳发展各类重要决定均在充分收集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律师意见建议后,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所涉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

  (四)推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落实学法制度。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结合南澳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政策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公共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机制。深化执法改革,力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服务政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做好政策回应工作,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和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监督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行政监督,拓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行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增强法治观念,依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普法机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南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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