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 2019-06-21 08:44
  • 来源: 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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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章楚强

职 务:南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0754-86806866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林俊冲

职 务: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联系方式:0754-86800169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1.管理单位:南澳县云澳供水服务中心

责任人:林永忠

 务:南澳县云澳供水服务中心经理

联系方式:13902706548

2.管理单位:南澳县深澳供水服务中心

责任人:柯俊广

职 务:南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5817993698

3.管理单位:南澳县青澳管委会

责任人:郑

职 务:南澳县青澳管委会饮用水管理办事员

联系方式:13413432755

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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