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澳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2016-08-3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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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澳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2016年度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6〕10号)和汕头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会〔2016〕5号)等有关规定,南澳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培训
2016年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实行分类培训。根据单位类型共分为四类:
    第一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即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及以上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第二类,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外。
    第三类,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
    第四类,其他持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四)其他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作为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三、培训方式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南澳县财政局决定采用远程教育方式,网上学习时间为24小时。持证人员须购买学习卡自行登陆远程教育机构网站,按照操作说明进行学习并接受考核。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2016年在南澳县财政局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汕头市信友教育培训中心,远程教育网址: www.stxyedu.net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中信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754-88855846,0754-88889443。
    四、培训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培训要求
    各单位应支持、督促并组织好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使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
    联系电话:南澳县财政局会计股86802045
    
南澳县财政局

二0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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