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及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公示
  • 2024-11-1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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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施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逐步建立符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权责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将《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应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26日前送至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65号2楼水务管理股;电话:86816251)

  附件:附件1:《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南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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