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7月2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预计,受“格美”外围环流影响,25日夜间-27日我市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过程,海陆风力逐渐增大到6~8级阵风9~10级。
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24日19时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和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值守,按照职责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全力做好台风、强降雨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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