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1-1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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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南澳县“十三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南澳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为营造法治南澳、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花园岛做出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先后召开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会议53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议26次,制定出台《南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方案》《南澳县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调动全县机关干部、镇(管委)、村居干部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宣传、风险隐患排查、流动人口监管等工作,并落实好阻隔疫情传播、保障防控物资供需、查处涉嫌违法案件等。制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供办税方便、降低规上限上等企业用电成本、减少企业货物运输成本等措施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县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职,努力推进落实各项行政事务,完成县水务服务中心、县港口事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4个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权的调整。推进县水务公司、县排水有限公司、县商业总公司的改制。公布落实《市场准入清单(2019年版)》,提高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制定《关于公布南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明确全国性、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对象、范围、执收机构、标准等内容。清查县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收费情况,落实乱收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秩序。落实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推广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继续执行《南澳县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推行便民服务。实施“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整合涉企证照事项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二十四证合一”。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执法队伍的建立、执法人员的培训,并将市确定的可下放的县级权责(涉及市场监管类(231项)和工程建设类(252项)共483项)按类型分批次公告,明确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实施的时间,逐步落实县级权责向乡镇调整。印发《南澳县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执法监管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建立部门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服务“一窗”分类受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完善,设置标准化、简易化流程图,方便群众业务办理。宣传推广“粤省事”、“粤商通”等便利应用程序,实现企业业务审批、工程业务审批等网上办理,有效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推进“地标”培育工作,将“南澳紫菜”、“南澳甘薯”、“南澳鱿鱼”特色农产品纳入申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管理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发布、备案、清查清理、评估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制定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按要求履行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审查、集体讨论、公示、报备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3次,包括涉及民法典内容清查、涉及市废止文件清查等,清理到期失效规范性文件3份,废止1份,目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承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南澳大桥运营管理通告》的届满前评估工作,并结合大桥运营实际拟订《南澳大桥运营管理通告(修改稿)》,严格履行意见征求、法制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后上报市政府印发。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需要召开听证会的,依规定召开听证会,严格决策法制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决策程序规范化。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公布2020年度县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及时向县人大报告备案。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梳理调整各单位的权责项目。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推进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的衔接,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情况。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通过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清单,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有效落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执法单位案件,从合法性、程序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对案卷全面评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以“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号“南澳之窗”、“看南澳”应用软件等为媒介通过音频、视频、图标、图片、数据、网站链接等形式,推进政府机构权责、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财政预算决算、公众意见征求、公告、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工作报告等信息的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同时,附加文件解读说明链接,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制度,积极落实推进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执法案件信息。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今年以来,县政府主动接受县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5件,县政协委员提案2件、建议9件,并指定部门着力推进完成。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共完成审计项目6个,正在进行审计项目5个,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 49个,提出审计意见建议21条,审计中发现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能得到重视和采纳。完善规范12345服务热线管理,维护诉求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12345热线全年共受理投诉件1201件,办结1201件,规定时间内办结率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定《2020年南澳县涉劳动关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劳资矛盾预警排查,发现用工不规范6家,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64份,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85万元,共接投诉或来访涉劳动纠纷案件122宗,涉及农民工讨薪18宗,涉及农民工144人,帮助追回拖欠工资114万元。坚持和弘扬“枫桥经验”,推动设立各类调解组织,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5宗,调解成功45宗,调解成功率100%。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今年以来,南澳县法律援助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件,接待来访7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2件。聚焦“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制度,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名,解除矫正30名,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达100%,重点人员回执率达到100%。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公职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网络课堂学习宪法以及民法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按照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3·8”“3·15”“4·15”“4·26”“6·26”“12·4”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30多场次。组织开展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强化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开展“南澳县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专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2020年度南澳县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做到以案促学。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力度有待提高,创新社会治理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系统性认识还不够深入;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规范,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存在瑕疵;法治审核力量不足,个别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齐全,法制审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还有提升空间,行政审批事项还未完全入驻,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指引和流程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法律专业人员、公证员、律师缺乏;法律宣传工作需加大力度普及,个别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情况。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南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带头学习宪法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2020年共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11份,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重要项目决策要求司法、审计、发改、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建立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聘请县委、县政府顾问律师3名,县重要项目、决策和法律事务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县委常委会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县法院、检察院依法依履行职工作报告,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各政府部门工作报告,组织听取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和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研究制定2020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养计划,建立南澳县法治人才库,任用司法干部充分考虑有法律背景的人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出席参与重要普法活动,带头推进普法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结合南澳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相结合、相渗透,谋划南澳县法治政府建设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机制。深化执法改革,力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建立县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服务政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做好政策回应工作,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和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监督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行政监督,拓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行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增强法治观念,依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普法机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南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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