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南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中介代理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驻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资质,有意在南澳县范围内从事招标、采购、拍卖、监理、土地及房产评估的中介代理机构均可进驻南澳县“中介超市”,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无障碍、零门槛”开展从业活动。已经在南澳“中介超市”备案的中介代理机构,无需再进行备案。被南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管理机构清理出“中介超市”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二、进驻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法定中介代理服务资质;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三)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健全的执业规则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介代理机构管理和信用考评相关规定。
(六)没有因《南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被清理出南澳县“中介超市”;
三、申报资料(资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通用类:
1、《南澳县”中介超市”进驻登记表》(下载地址:南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ao.gov.cn/);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中介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及获得相关执业荣誉情况证明材料;
5、中介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或法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政府采购类:
1、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代理机构信息预览表截图;
2、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协议复印件或信息发布后台的网上截图;
(三)工程招标类: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机构信息截图;
(四)工程监理项类:
1、资质(格)证书扫描件;
2、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信息截图;
3、广东省外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提供网页截图)
四、其他事项
已在南澳县“中介超市”备案的中介代理机构,认真审查已备案的资质证书等资料是否过期,及时更新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综合股,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如因备案的资质证书等资料过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介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五、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季度最后十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方式: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将纸质资料送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综合股(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三楼),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联系电话:0754-89806606;传真:0754-86813897;电子邮箱:nazfcg@163.com;联系人:陈先生。
(四)公示。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将在南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ao.gov.cn/)上公示,接受各界人士监督。
南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