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我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汕市卫办专函〔2019〕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指定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作为我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工作职责: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诊检查和健康教育等。具体职责为:
1、可疑病人筛查,
2、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诊治、登记,
3、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病程管理,
4、结控药物的分发及管理,
5、专报录入及统计工作(基本网报工作及月报和季报的工作),
6、结核病人的健康管理服务(接诊管理各基层卫生院转诊的可疑病人、向各基层卫生院推送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等),
7、学校结核病控制管理(向县疾控中心报送所诊疗学生及老师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情况、筛查密切接触者等)。
南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