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4-03-15 15:5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看南澳APP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同上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同上



3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决定

同上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

公证

公证员一般任职执业审核、考核任职执业审核

审查(考核)意见

《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精准推送


申请人



5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审批、指派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

《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律援助机构

■精准推送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指派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组织等



6

法律援助

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

处理决定书

《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自收到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精准推送


提出异议的申请人



7

法律援助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8

基层

法律

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许可

不予受理通知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司法局

■精准推送


申请人



9

基层

法律

服务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10

基层

法律

服务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决定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

人民调解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表彰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广东省人民调解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2

法律

咨询

服务

县法律援助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




13

法律

查询

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



14

法律

查询

服务

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

1.法律法规库网址或链接;

2.典型案例库网址或链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




15

法律

查询

服务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查询服务

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姓名、所属律所、律所办公地址)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

2.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




16

公共

法律

服务

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2.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4.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

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公示栏(电子屏)

■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南澳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4405230001  联系我们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  备案号:粤ICP备20008825号  技术支持:南方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