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 2021-10-06 15:5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我市的防控成果,严防疫情输入,汕头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一、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同时请市民时刻关注自己的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请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新疆伊犁州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汕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国庆期间,市民外出要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如确需前往各类室内场所,应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四、省外旅游、出差返汕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4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南澳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4405230001  联系我们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  备案号:粤ICP备20008825号  技术支持:南方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