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追射对手,流弹击中路人,湛江徐闻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被端
  • 2018-09-24 12:42
  • 来源: 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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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涉黑恶团伙被端后,当地群众纷纷自发以放鞭炮、送锦旗等形式庆祝。”在9月20日省公安厅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厅扫黑办主任林伟雄说。会上,省公安厅向社会通报了十个涉黑恶典型案件,其中备受关注的湛江徐闻以柯某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近日被端。

今年8月11日,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湛江警方组织异地用警,在湛江市徐闻县、珠海市、惠州市惠东县和海南省海口市等四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以柯某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解救失足妇女8名,缴获作案工具自制猎枪6支和管制刀具一批。

暴力控制涉黄市场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柯某康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跟随黄某康在徐闻县城从事组织卖淫活动,主要负责到县城的各个宾馆派发招嫖卡片。

2016年10月15日,柯某康因怀疑邓某帅是竞争对手郑某程的看场人员,将邓某帅砍至轻伤,随后被徐闻县公安局抓获。

2017年1月13日取保候审释放后,柯某康不思悔改,为牟取暴利自立门户,利用帮黄某康“打工”时积累的资源,带领“好兄弟”陈某记、李某雄、黄某辉、潘某通、林某等人在徐闻县城继续从事组织卖淫、赌球、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笔者了解到,在组织卖淫活动过程中,柯某康为了迅速垄断徐闻县的涉黄行业,一方面通过“介绍工作”“互利帮助”等方式,拉拢吸收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到组织中充当打手和接送失足妇女;另一方面,采取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全面打压竞争对手,逐步将竞争对手陈某翔、肖某智等人“驯服”后“收编”到其组织中共同经营。

通过不断整合,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逐步形成了以柯某康为组织、领导者,陈某记、李某雄等人为主要骨干成员,潘某深、何某滨等人为一般成员,人数较多,结构、层次较为明晰,分工较为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持抢追射竞争对手

“在扫黑除恶飓风席卷全国大地的高压态势下,柯某康等人犯罪组织不仅丝毫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猖獗作案。”办案民警介绍,为打压同行竞争对手不择手段,柯某康犯罪组织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暴力场面。

今年4月8日凌晨2时许,柯某康犯罪组织主要成员陈某翔指挥何某滨、古某航等人持三支猎枪、驾驶一辆无牌小轿车追赶竞争对手林某华,在城区多条路段平均时速超过100公里。

何某滨等人在追逐过程中持枪连续射击,不仅造成林某华驾驶的车辆多处损坏,还导致过往群众邓某林被流弹击伤。

而林某华也被迫驾车冲进某派出所办公大院内躲避,何某滨等人见状,在派出所门口附近路段开了两枪后才悻悻逃离,给当地治安带来严重威胁。

截至目前,警方已侦破改犯罪团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非法持有枪支、持枪伤害、组织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案件16起。

【记者】吴珂

【通讯员】陈丹曦 黄桂林

一线动态

肇庆:12人涉黑团伙涉嫌多罪受审

日前,肇庆高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肖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一案。庭审预计持续四天。

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指控称:2005年以来,被告人肖某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无业人员,在当地形成以肖某为首以及谭某、邓某、胡某等12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由于此案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高要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由该院院长江兆基担任总指挥,成立了审判组、安保押解组、后勤保障组等,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当日庭审现场程序规范,有条不紊,充分体现审判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高要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记者】祁雷

【通讯员】梁月婷 杨欣欣

汕尾:团伙“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获刑

日前,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钟锦钊、邹锦辉犯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钟锦钊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邹锦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起,被告人钟锦钊、邹锦辉参加以同案人黄萍(已判决)、邹某某(已死亡)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汕尾市城区荣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荣泰公司”)为依托,以钟锦钊、邹锦辉等人为骨干成员,纠集多名亲友同乡,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被告人钟锦钊和邹锦辉作为荣泰公司的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在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中,积极参与多宗违法犯罪并起到关键作用,均系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其中,钟锦钊参与实施了荣泰公司黄萍组织的聚众斗殴,阻碍渔政执行公务,;插手拍卖和招投标市场。邹锦辉在明知荣泰沙场未办理采沙许可的情况下,按照黄萍指示对日常采沙工作进行管理,参与购买采沙船,组织沙场人员实施非法采矿违法犯罪;参与荣泰公司黄萍组织的聚众斗殴;参与妨害渔政执法违法犯罪和汕马路暴力拆迁,殴打被拆迁户施某某等人。

法院认为,钟锦钊、邹锦辉无视国家法律,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对其二人应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祁雷

【通讯员】全小晴 史小君 卓俊鸿

广州:百名村民联名揭发涉黑恶“村霸”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恶案件维持原判,该案中的主犯吴祝游,曾让村民们感到又惧又怕,但在上百名村民联名控告举报揭发下,该涉黑恶团伙被全部抓获归案。

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白坭村一带,村民曾经闻“吴祝游”色变。这个“村霸”出生于1972年,早在1996年就因为犯抢劫罪、流氓罪被判过十二年有期徒刑。2003年被假释出狱后,吴祝游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白坭村有组织、有目的地逐步发展和壮大自己的手下成员,逐渐形成以吴祝游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白坭村地区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吴祝游还以暴力手段插手村里的鱼塘投标外包,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经常敲诈勒索村民和周边工厂,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村民反映:“谁敢阻拦他,他就指使他人殴打谁。”

有村民冒着危险实名写信后,越来越多村民站出来指控吴祝游团伙。最终,上百名村民联名控告举报揭发,更多的被害人和证人愿意出来指证吴祝游团伙的罪行,公安机关收集了详实的证据,将吴祝游等人全部抓获归案。

201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吴祝游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罚金十六万元。一审宣判后,吴祝游不服判决上诉。2018年8月16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现该案正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过程中。

【记者】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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