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荣誉一览表
1993年被国家科委、国家海洋局等五部委确定为全国6个海岛资源综合开发试验区之一;
1996年被评为全国绿化百佳县;
1999年被批准为全国科技兴海示范基地;
2000年被批准为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001年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县城也成为粤东首个省级卫生城镇;
2002年被广东省政府评为村民自治县;
2004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县;
2004年被评为国家4A旅游区;
2005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1999年被国家五部委批准为“全国科技兴海示范基地”;
2000年被省批准为“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001年被国家环保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被国家绿委等部门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南澳—东山海域列入联合国海洋多样性保护示范区。
2005年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4A级旅游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
双拥工作连续三次蝉联省“双拥模范县”,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
计生工作跨入省计生一类地区行列,被评为省“计生优质服务县”;
被省授予“村民自治先进县”称号;
连续五年获汕头市殡改考核第一名,被评为汕头市殡改先进县和广东省“十五”期间殡改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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