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澳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4-2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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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澳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上级驻南澳有关单位:

  《南澳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1月15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和11月29日第十五届5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南澳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潜力,增强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0〕10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创建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满足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南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合力,进一步加快南澳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南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整体服务功能;提升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村站网点功能;继续整合现有物流快递资源,充分发挥现代物流快递作用,有效破解“最后一公里”物流快递瓶颈问题,降低农村物流成本;积极培育本地电商企业队伍;依托我县特色农产品优势,规模化发展直播电商,提升农村消费品质。

到2021年底前,提升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提升建设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1个,提升建设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32个以上,其中5个省定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农村网络零售额或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不少于2家,打造和支持区域公共服务品牌2-3个;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其中对贫困人口的培训人次达到省定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0%以上(外出务工者除外),对参训学员组织各类型电商对接会,实现培训转化率(新孵化创业就业务工人员/参训人员)不低于1%,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1.整体工作部署。一是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基础设施。二是建设快递公共分拣中心。三是改造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四是扩容重点村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站,配置初加工和简易包装设施。五是建设集中智能共享网仓,通过以租代购或引进国内知名电商物流企业的方式打造仓配一体化的特色集中共享网仓,建设智能共享上行仓。

  2.提升创新方案。构建以“农村物流会员”为核心的新型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3.完善南澳县电子商务数据采集及分析。通过“南澳县智慧电商”数据汇总分析系统和当地统计的数据信息汇总,宏观调控南澳县电子商务整体方向。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配置,增加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整合资源,拓展便民生活、职业介绍、金融信贷支持服务、旅游出行、电商企划、包装印务、视频制作、网店托管等服务功能。

  2.强化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发挥效能,服务具有明确的扶贫导向。

  3.完善乡村电商服务站综合服务功能。要求各级站点安装商务部“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站点站主系统签到和使用坚持常态化。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1.开展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搭建城乡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进一步繁荣农村市场,打造放心、便利、安全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2.推进涉农市场集群建设。注重打通商品配送和连锁经营衔接环节,着力新型业态的运用,注重把互联网同实体超市相融合。加快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城乡流通网络。以满足城乡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各类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培育发展重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农资和农村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

  (四)农产品供应链与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农村(海)产品品牌建设。建设品牌质量和标准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和规范质量标准化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标准化生产管理,促进群众放心消费,解决农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

  (2)加强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要求,利用技术手段使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实现可追溯。

  2.农(海)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为农户提供活动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充分利用互联网及社交新媒体、制作宣传片、参加专业展会等方式进行宣传,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产业,拓宽农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建立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机制。

  (五)宣传与推广

  通过线上、线下等宣传方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

通过专业展会活动宣传、鼓励支持农产品电商直播营销等方式,结合线上成熟并具有流量的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入驻,举办各类农村产品产销对接会,帮助区域公共服务品牌进行市场宣传。

  (六)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1.针对不同人群分类、分层次培训,注重实效,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编写电商标准化教材,教材必须包括普及性和实操性两种类型,内容丰富可操作,通过网站、公众号、宣传材料等途径向公众免费公开。

  2.培训“直播网红”,打造“网红中心”。加强对社会大众电商理念与基础知识的普及,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各类评比,创新各种活动,加强典型电商人物和事件的宣传,为当地电商发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3.建立重结果的培训转化机制,提升培训孵化转化率。完善电商人才孵化体系。

  (七)巩固电商扶贫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农超对接活动。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组织、参与各类农副产品展销会、订货会等农超对接活动。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引导电商企业与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实现电商、基地(合作社)和贫困户共同受益。组织商场、超市、加油站等商贸流通企业联合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采购销售本地农副产品。

  2.建设“旅游+电商”振兴体系,推动南澳全域旅游发展。整合全县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特色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服务及产品资源,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旅游企业和商务网站运营商建立面向代理商的分销系统和面向旅游者的在线销售系统,发展旅游搜索引擎、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营销模式,提升旅游营销水平。

  三、实施步骤

  在未来两年,南澳县将全力以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年度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20年8月中旬--2020年11月底)

进一步完善本级创建工作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当地媒体和网络公示,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9月)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

  3.加强督促监管。做好对示范县体系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创建工作方案,及时组织专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三)绩效评估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4月)

  2021年10-11月,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委托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等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专项验收报告,由县政府报送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迎接绩效评价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4月之后)

  加强地区之间的互鉴交流,学习其他县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强总结,逐步形成符合南澳县实际和具有南澳县特色的发展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南澳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发展难题,强化资金保障,各成员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电商项目政策、资金支持,搭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合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健康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示范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服务提升、农产品上行、物流配送等体系建设,严格资金使用方向,按项目进度及合同要求拨付资金。总体项目完成后,在市商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照建设要求验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专人负责,及时反馈情况,做好数据收集,及时报送示范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公开

  在县政务门户网站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公开专栏,公开示范创建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监督举报窗口。

  (五)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调动贫困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参与度。及时总结前期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发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与兄弟县的经验交流,共同推进综合示范工作。

  附件:资金计划安排以及职责分工



附件

资金计划安排以及职责分工

  一、投资规模

  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2020年8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1000万元)。

  二、支持重点

  拟使用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为:构建新型物流服务体系投入260万元,完备公共服务体系投入100万元,供应链管理与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420万元,巩固电商扶贫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投入100万元,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投入60万元,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投入60万元。具体如下表。

南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计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资金使用计划(万元)

一、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260万元,占比26%)

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仓储中心租金;改造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仓储中心;重点村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设备的以租代购;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车辆的以租代购;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分拣中心、共享网仓);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切实做到提速降费;农村物流信息化系统及服务提升。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改造;扩容镇级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站。

260

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流通服务(100万元,占比10%)

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配置,增加公共服务中心功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场地租金;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办公设备、功能区家具、5G直播设备的以租代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大数据服务提升;设立南澳县电商发展助力奖补机制,提升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数字化服务建设;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及下沉供应链建设;服务站点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服务提升,加快智慧乡村服务应用。

100

三、供应链管理与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420万元,占比42%)

1、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创建县域农产品的网上销售质量标准;生产认证:围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精准筛选当地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与冷链服务:整合县域名、特、优农产品资源,建立农产品资源库、支持和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农村产品品控溯源系统软件功能提升,为农村产品种养、生产、加工、流通、网销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相关环节提供品控溯源、销售扫码与流向地分析等一体化服务,保存相关原始数据和服务记录,制定相关制度保障溯源系统规范化运行。

2、农海产品展销建设。依托我县现有的冷链项目,建设国家级渔农产品展销中心(包括分拣、包装、运输和物流配送)。

420

四、宣传与推广(100万元,占比10%)

通过线上(国家或省、市媒体、本地自媒体、抖音、快手、微信等平台推广)、线下(制作宣传片、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等宣传方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

通过专业展会活动宣传、鼓励支持农产品电商直播营销等方式,结合线上成熟并具有流量的电商平台入驻,举办各类农村产品产销对接会,帮助区域公共服务品牌进行市场宣传。

100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60万元,占比6%)

完成培训“提质升效”(机构、对象、成效)的工作,编写标准化教材,包括普及性跟实操性两种类型,通过网站、公众号、宣传资料向社会免费宣传;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训“直播网红”,打造“网红中心”;建立重结果的培训转化机制,提升培训孵化转化率;建立人才培养所需的良好协同支撑系统。为参加的学员组织各类型电商用工对接会,确保对接学员总数不低于学员总数1%。

开展电商基础培训;开展短视频直播电商培训;开展专业技能与师资提升培训;在线教育培训。对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专业的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

60

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与扶贫(60万元,占比6%)

助力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村新型服务业;多类型融合业态;

持续开展电商扶贫活动;构建“电子商务+基地(合作社)+贫困村(户)”、“电子商务+基层党建+贫困户”扶贫模式;组织开展各类消费扶贫活动;持续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建设旅游+电商振兴体系,打造农旅电商新长效扶贫试点。

60

合计

1000

  三、职责分工

  (一)县党政办、审计局

  负责项目监督和审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效能和廉政监督。

  (二)县党政办

  制订出台与创建工作有关的文件,制定并公示全县综合示范领导小组,整合涉及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公示信息工作,政府官网专栏公示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进度,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电话。

  (三)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负责资金拨付。做好全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各标段招标工作,规范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及时拨付,专款专账专用,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的投融资体系建设,提供电子商务金融支持,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四)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负责招标采购。统筹全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编制南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创建工作方案、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督促指导项目承办企业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县审计局

  负责专项资金审计和监督。参与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负责项目实施各阶段资金审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县工信局现场查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进展情况,形成查看记录。

  (六)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联社

  对全县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摸底,与县工信局共同出具促进全县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支持政策。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组织发动全县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农村居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开展在线旅游、在线旅游产品培育、农旅结合销售模式创新工作等。

  (七)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残联

  落实返乡大学生及其他创业主体电子商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把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体系。发动全县中青年创业者、残疾人、贫困户等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及相关培训,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八)县扶贫办

  提供全县贫困人口现状情况报告,对各类扶贫形式尤其是电商扶贫情况进行统计。联合县工信局制定电商扶贫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对落实情况记录证明文件进行统计。定期对全县电商扶贫信息进行统计,包括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电商培训、电商增收和脱贫情况统计信息及时通报共享。

  (九)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政数局等

  负责电子商务相关产业基地、中心规划建设相关规划手续,审核全县电商项目的立项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设计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可研报告等文件。配合拟定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相关项目的供地保障,及其他在开展示范工作中需要协助的事宜。

  (十)项目第三方运营单位

  负责项目落地执行和运营落实执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规划的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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