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3年秋季学期后宅镇片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通告
<2023-08-14 08:53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2023年南澳县后宅镇片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南澳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将南澳县2023年后宅镇片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第一顺位

    1.具有南澳县后宅镇户籍的适龄幼儿,划定范围详见《南澳县后宅镇片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范围》。报名需提供适龄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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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后宅镇片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范围

2.符合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政策各类人员适龄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县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报名需提供适龄幼儿户口簿、出生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第二顺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具有南澳县后宅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需提供其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三)第三顺位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具有南澳县后宅镇辖区房产的适龄幼儿。报名需提供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相关房产证件的,可通过“粤省事”中的“不动产服务”功能,出示并截图提供其不动产权记录),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户口簿,适龄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2.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具南澳县后宅镇辖区房产的适龄幼儿。报名需提供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相关房产证件的,可通过“粤省事”中的“不动产服务”功能,出示并截图提供其不动产权记录),户口簿、出生证。

(四)第四顺位

持有南澳县后宅镇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进城务工人员本地居住证,适龄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五)第五顺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具有南澳县后宅镇合法稳定职业的适龄幼儿。报名需提供其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户口簿,适龄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招生计划

(一)南澳县第一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20人;

(二)后宅镇中心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20人。

  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至 22:30

2.网上预报名方法:通过“南方e校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报名,操作指南详见《南澳县后宅镇片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二)预报名审核

2023年8月20日前将进行预报名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南方e校通”推送。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两种。审核结果不通过的应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三)录取

两所公办幼儿园按照招生范围的顺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当两所公办幼儿园完成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招收非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

(四)注册

已被录取的幼儿,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根据所录取的幼儿园通知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有关部门审定,以每生每学期1800元收取。

  相关事宜

(一)报名所提供的材料要确保真实、合法,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视为报名无效。情况严重或涉嫌违法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报名前,请家长认真了解报名有关事项和预报名操作流程,确保报名数据准确有效。如因预报名信息填写错漏影响审核,责任由家长承担。

(三)每名幼儿只允许1名家长或监护人到现场办理审核及注册手续。到场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

(四)报名咨询电话

南澳县教育局教育股:0754-86813689;

南澳县第一幼儿园:0754-86802946;

后宅镇中心幼儿园:0754-89802896。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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