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解读
<2022-08-11 09:05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以下简称新生资助)资金,用于资助广东 省户籍当年被普通高校(下称高校)录取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本专科学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和各地开展新生资助工作发生的相关支出。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考入外省高校的新生向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向高校提出申请。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从二年级起,按国家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资助。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

      新生资助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地市县或高校组织实施,实行学生申请,资助部门核实、评审、公示,市县或高校发放资助资金工作机制。

一、资助标准
  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从二年级起,按国家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资助。最高资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同时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
 二、新生资助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考入外省高校的新生向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向高校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一)考入省外高校的大学新生

考入外省高校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新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大学新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外高校)》和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到校注册后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将学籍验证报告的“在线验证码”报送户籍所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收到新生资助申请材料和学籍验证报告的“在线验证码”后,将组织认定和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设立的专项资金予以资助。

(二)考入省内高校的大学新生

考入省内高校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新生,到学校报到注册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具体由所在学校组织操作实施。

四、补助发放
  经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外省高校新生,由县级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经公示无异议的省内高校新生,由高校按规定从提取的学生奖助基金中给予资助。

已获得资助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报到或退学的,取消资助资格。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获得的资助资金由各高校和县(市、区)负责收回,用于下一年度新生资助。

  

咨询电话:0754-86813689

(南澳县教育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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