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南澳县教育局提醒全县广大学生及家长,预防溺水要做到“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南澳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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