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县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经2022年4月25日第十六届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北侧农用地列入汕头市南澳县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办函〔2022〕133号), 批准同意启动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按征地程序及相关规定,对南澳县青澳旅游度假区山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进行预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南澳县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澳县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北侧,属南澳县青澳旅游度假区山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803.80平方米(折合0.0803公顷/1.2057亩),具体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南澳县测绘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2021〕19 号)的补偿标准执行,相关依据可前往汕头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载。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南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联系电话:0754-86812806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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