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4〕3号]、《关于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汕自然资地〔2024〕6号)等文件和《关于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转用报批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办函〔2022〕289号)精神,现将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9平方米(折合0.2159公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南澳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东崇路)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被征收土地为南澳县后宅镇龙地农业经济联合社和南澳县后宅镇山顶农业经济联合社所有位于后宅镇环城东路西侧集体土地。土地地类为:集体农用地(耕地)2159平方米(折合0.2159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南澳县后宅镇龙地农业经济联合社和南澳县后宅镇山顶农业经济联合社,被征收土地为集体农用地(耕地),用地面积2159平方米(折合0.2159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支付方式、留用地安置办法、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按《南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公告》(南府〔2023〕2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期限为10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
六、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中存在问题的举报。查询、举报电话为:0754-86812806。
特此公告。
南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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