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由汕头市文广新局主办,南澳县文广新局、南澳县文化馆协办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图片展在县文化馆二楼展厅开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是社会主义文化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可喜进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战略布局之一。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重要决定中都强调要“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加快文化立法,依据法律管理和规范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文化市场的公平交易、文化活动的健康进行和文化信息的有序传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和提供正能量。《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基本文化需求从行政性“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公共文化服务从可多可少、可急可缓的随机状态到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发展的跨越。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亮点?为加强宣传和解惑答疑,市文广新局在我省2018年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惠民下基层工作中,组织了这个展览,本次展览从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宗旨等及专家解读、全文展示几个板块带领大家一起来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