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领导工作,现将自1月24日至2月29日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食品经营环节检查。我局将局内执法人员分为4组,进驻基层,加大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根据省局2020年第3号通告,市局2020年第3号通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农农办〔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针对文件提到的重要检查项目进行逐一针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现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张贴在醒目处,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在疫情防控初始(1月22日—23日),经过排查,我县有5家餐饮服务单位有经营养殖的兔、蛇等野生动物,我局立即责令该些单位整改,该些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在疫情防控局势期间(自1月24日至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日夜排查,共出动1040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20家次,签订承诺书303份,无发现经营野生动物。
二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市场内摊位的检查。一方面重点检查熟食经营者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三防”设施并佩戴口罩上岗;另一方面每天加强对辖区内4个农贸市场的猪肉经营户排查,督促经营户要严格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确保销售或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同时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查看农贸市场是否严格落实“口罩令”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局执法人员每天分为两组,每组6人,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全覆盖进行巡查,共出动66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10家次,农贸市场摊位852家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熟食店配备三防设施不完善有20家,极个别经营户出事的动物检疫证不是销售当天的,对于以上问题,我局立即责令其整改,目前,辖区内熟食店、熟食摊已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宣传指导。一方面在全县4个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宣传栏张贴《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加强餐饮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0年第3号)、《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公告》((2020年防控第3号)),共计9张公告,另一方面在各餐饮微信群广发宣传信息,发布广东省餐饮服务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引及相关宣传信息,共发布宣传信息20次,宣传覆盖到全县90%以上的食品经营单位,同时局工作人员分成四组到我局挂钩的四个村居开展下乡指导宣传,协助村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持续加强做好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工作。防疫期间,4个农贸市场快检室每天都农贸市场内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持续保障我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481批次,其中蔬菜类1365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产品96批次,不合格0批次,禽蛋类20批次,总体合格率达100%。
五是加强对复产复工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进行及时统计,及时将市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关于企业复产复工的要求及时转告给食品生产企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产复工准备工作。截止2月29日,我县复产复工食品生产企业为3家,对于该些企业,我局加强对该些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我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0-03-30 15:53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