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扫雷行动”的通知》(粤农农〔2019〕470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食品经营环节猪肉等生猪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加强日常巡查,在辖区内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经营病死畜禽,动物产品注水注药,或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行为。现将自2020年1月至今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经营户的排查。我县各基层所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每天加强对辖区内4个农贸市场的猪肉经营户排查,督促经营户要严格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确保销售或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同时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自2020年1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16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582家次。经检查发现极个别经营户出事的动物检疫证不是销售当天的,对于此问题,经营户反映是屠宰场的人员没有拿给他们。我局立即要求经营户及时向屠宰场索取当天检疫证明,同时和屠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屠宰厂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向经营户提供检疫证明。
二是持续加强对农贸市场猪肉的快速检验。自2020年1月至今,全县4个农贸市场快检室的快检人员加强对农贸市场上猪肉进行快检,共快检19批次,主要检测是否含有瘦肉精,经检测,暂时未发现。
三是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屠宰场的检查。结合我局在农贸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我局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凌晨到屠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屠宰场是否按照合法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同时对屠宰场的责任人进行座谈,强调屠宰场落实主体责任,对来进货的猪肉经营户要主动将“两证一报告”给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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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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