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农村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力度,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县食安办加强2022年度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全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部署,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我县历年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基本情况,我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南澳县2022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食药安办〔2022〕1号),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市监局及各镇(管委)开展2022年度南澳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对整治工作安排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通过风险隐患排查、和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都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持续深化隐患排查
以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农家乐等为重点业态,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检查和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一)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稳定。我局与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大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质量管控。重点以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时,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查验猪肉及肉制品“两证一报告”,留存购货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88人次,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单位2家,农村地区食品经营流通单位571家,食品经营餐饮单位231家,农贸市场4家,其中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次;监督抽检农村地区食品总数235批次,其中不合格数11批次,合格率95.3%;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5件,查出食品违法案件4件,案值361元,罚没0.8049万元;检查食品广告45条次,户外广告113条次。县公安局行动开展一来,共出动警力163人次,积极于县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工作4次。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行动开展以来,对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地、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5人次,检查主体27家次,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记录台账建立情况、安全休药期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国家禁限用及假劣农药兽药渔药、生猪屠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强化风险监测,确保食用农产品源头安全。县市监局持续开展全县4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工作,及时公示快检结果信息和处理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至今,全县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食用农产品8341批次,其中蔬菜7649批次,不合格19批次,水产品574批次,畜禽肉蛋类118批次,总体合格率达99.71%。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查978批次,合格率100%,配合上级开展种植业、水产品、畜禽也开展风险检测和例行检查25批次,合格率均为100%。
三、广泛宣传,提高社会认识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升餐饮服务人员安全意识。为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长期有效,我局向全县餐饮服务人员宣传食品安全重要性,并要求全县餐饮服务人员下载使用“食安快线”app,参加线上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食品安全考核,全年共完成535家餐饮服务单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以《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宣传内容,对广大群众、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不断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强化食品安全违法打击力度。一是严格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今年至今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共4宗,现已办结4宗,涉案货值为361元,罚没款共计0.8049元,对于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二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食品销售、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建设,强化办案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乡村中小学等渠道,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等方式,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向农村地区推进的步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基层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律法规更新、监管实务等内容的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设一支懂业务、善监管、负专责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速推动基层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
(二)进一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配合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的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南澳县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