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澳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2021-06-24 11:38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实施方案》(粤市监食经〔2020〕594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监办发〔2020〕145号)的文件精神,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及督查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及督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我局加强组织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参照上级工作方案,制定了《南澳县市场监管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实施方案》(南市监〔2020〕49号),对全县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为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我局在重点区域和市场发放了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张贴了12345等投诉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的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倾销。

        (三)加强检查,保证食品安全。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大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质量管控。重点以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时,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查验猪肉及肉制品“两证一报告”,留存购货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从2020年12下旬开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137人次,食品销售者 232 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 154 家次,食品摊贩 47 家次,农贸市场 4 家次,抽样检测234批次,不合格5批次,查处假冒伪类食品案件4个,货值268元,罚没金额6035.5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7 件,开展宣传活动 2 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我局积极主动配合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的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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