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告(2017年第1号)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7﹞01号 |
陈松秋酒作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
陈松秋酒作坊 |
/ |
陈松秋 |
陈松秋酒作坊生产、销售的40%vol散装米酒总酯、乳酸乙酯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01月09日 |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01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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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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