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告(2016年第4号)
<2016-08-26 09:25 来源:汕头市南澳县药监局发布机构:汕头市南澳县药监局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607

蔡老四酒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蔡老四酒作坊

/

蔡老四酒作坊

蔡老四酒作坊生产、销售的40%vol散装米酒总酸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60809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0808

 

2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608

 

南澳县后宅镇老三酿酒行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南澳县后宅镇老三酿酒行

 

南澳县后宅镇老三酿酒行

南澳县后宅镇老三酿酒行生产、销售的43%vol散装米酒总酸、总酯、乳酸乙酯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60808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0808

 

 

3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609

薛友坤酒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薛友坤酒作坊

 

薛友坤酒作坊

薛友坤酒作坊生产、销售的48%vol散装米酒酒精度、总酸、总酯、乳酸乙酯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60824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0824

 

 

4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610

张镇山酒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张镇山酒作坊

 

张镇山酒作坊

张镇山酒作坊生产、销售的36%vol散装米酒酒精度、总酯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60810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0810

 

 

5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611

杨映波酒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杨映波酒作坊

 

杨映波酒作坊

杨映波酒作坊生产、销售的39%vol散装米酒总酸、总酯、乳酸乙酯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60810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0810

 

 

6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612

王建青酒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王建青酒作坊

 

王建青酒作坊

王建青酒作坊生产、销售的50%vol散装米酒酒精度、乳酸乙酯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

主动履行,20160809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0809

 

 

7

(汕澳)食药监行罚〔201613

王俊民酒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散装米酒案

 

王俊民酒作坊

 

王俊民酒作坊

王俊民酒作坊生产、销售的42%vol散装米酒酒精度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罚款。

主动履行,20160812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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