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端午临近,为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南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平安的节日。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原料。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厨房垃圾规范管理,必须设置、使用、专用厨房垃圾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清倒、排放厨房垃圾,认真做好厨房垃圾处置记录,严禁将泔水或厨房剩余物用于饲喂生猪。开展大型聚餐活动时,必须向县食药监局申报。
群众采购食品时应选择信誉好、食品质量有保障的正规超市、商店、市场。在外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的餐馆。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或有异味;不吃凉拌食品、生食水产品等,切勿食用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一旦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县食药监局报告。如发现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向县食药监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南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06月1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1-06-10 10:37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