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河豚鱼中毒的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21-02-05 10:33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河豚鱼又名鲀,或称鲢鲃鱼,民间将江湖中的河豚鱼幼鱼称为浜鱼、鲃鱼。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除集中处理。但由于河豚肉味鲜美,我国沿海地区(含本市)居民冒险食用河豚鱼导致中毒死亡的事件仍屡有发生。

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河豚鱼的卵、卵巢、肝脏、皮、肾、肠、眼、鳃、脑髓、肌肉和睾丸等部位均带毒。河豚毒素比较稳定,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盐腌、日晒、一般加热烧煮等方法都不能解毒。每年清明前后是河豚鱼的性成熟期,此时河豚鱼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事件的高发时期。

河豚鱼中毒一般出现在进食后半小时到三个小时内。发病起初症状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继而发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软瘫,心率由加速而变缓慢,血压下降,瞳孔先收缩而后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河豚鱼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门牙上下各两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鱼类时注意辨别,不要食用来源不明鱼类内脏,谨防河豚鱼中毒,如发现有违法销售河豚鱼的,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

南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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