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澳县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08 16:06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民〔2022〕19号


各镇(管委),南澳县福利院:

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养老服务领域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粤民函〔202226号)和《关于转发<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民通〔202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镇(管委)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南澳县民政局  

    2022215日  



南澳县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南澳县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统筹推进分类处置,有效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排查对象

对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和未登记为养老机构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同时将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

三、实施步骤及要求

(一)全面摸底排。在2022218日前,全面完成本轮摸底排查。

1.摸排重点。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2.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方式,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

(二)做好分类处置。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三)加强规范整治。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站)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在排查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要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附件: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南澳县民政局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陈泽贤 局长

副组长:柯仰信 副局长

:孙守恩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人

人秘股副股长

章烈强 基层政权部门负责人

林顺欣 社会组织部门负责人

林凯燕 社会工作部门负责人

蔡立民 社会救助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依托领导小组成员组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牵头召集和日常协调联系工作。
























 南澳县民政局            20222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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