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8-09-10 16:16 来源:汕头市南澳县人社局发布机构:汕头市南澳县人社局 【字体: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加艰巨。为切实做好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各地要把狠抓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推进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

(一)细化政策措施。各地要用移动互联新技术搭建灵活多样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互联互通、优质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

(八)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工作。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培训,各市、县(市、区)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综合素养、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培训,提升岗位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要加强岗位人员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岗位人员合法权益。

(九)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继续列入省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各地要按照民生工程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规范见习管理,落实相关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见习人员就业能力,促进见习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三、深入实施以大学生为重点的安徽青年创业计划
  各地要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为统领,深入推进以大学生为重点的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和工作推动,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十)加强创业教育培训。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普及。会同有关部门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进一步丰富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充实创业培训师资,加强培训质量监督,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大学生等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十一)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协调有关方面细化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公益资金和市场创投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对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将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与参加创业培训简单挂钩”等做法要及时予以纠正,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都能获得相应的政策扶持。

(十二)强化创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工作,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统筹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市场主体作用,办好用好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对创业大学生实施精准帮扶。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创业服务衔接制度,提升创业服务层次。要切实抓好大学生等创业青年的统计、绩效评价和计划执行考核,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四、健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机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合力推进,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十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十四)健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特别是加强与教育部门、高校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五)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工作检查指导,抓住关键时点和重要环节,特别是围绕两项计划实施,通过专项督查、重点调研、定期调度、工作通报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六)加强形势研判。要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和舆情监测,做好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确保完成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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