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澳县县级单位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3112号)的要求,依据省市近期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事项,经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向社会公布《南澳县县级单位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南澳县县级单位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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