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1-04-22 08:52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 4 月22日至4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南丰大厦3楼,邮政编码:515900

联系电话:0754-86802661  传真:0754-86805722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


汕头市南澳县青澳镇

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拟对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改造。项目改造不新增用地,改造后处理规模为2400m³/d,服务范围不变。扩容改造工程内容为

将原有备用的微波化学处理工艺设备改造为一条1200m³/d“水解酸化预处理+A/O+半短程硝化+厌氧氨氧化+沉淀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扩容改造后进出口水质执行标准不变,尾水排放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受纳水体仍为青澳大沟,原排放口拆除,新增另一排放口拟设于站区北侧。


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封闭施工、洒水抑尘、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运营期恶臭污染物通过设置绿化隔离带和生物除臭等措施。

施工期经沉淀池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或公厕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青澳大沟。

施工期通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振、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作业、运输车辆禁鸣喇叭、文明施工等措施,运营期采取设备隔音,设置防震支座、绿化带吸收等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运营期栅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经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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