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路(国道G539西山至亨翔路段)道路桥梁建设及景观配套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前公示的通知
<2020-04-0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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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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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龙门路(国道G539西山至亨翔路段)道路桥梁建设及景观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南丰大厦
邮编:515900
联系电话:0754-86802661
项目名称 | 龙门路(国道G539西山至亨翔路段)道路桥梁建设及景观配套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南澳县政府投资代建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隆澳盐场新城区北侧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的起点地理坐标为N23°26′16.36″,E117°68′20.19″,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N23°26′12.23″,E117°16′36.54″,项目的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1526m,设计车速50km/h,道路标准宽度为26-32m。本项目包含道路、桥涵、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产生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有设置围挡、料堆覆盖、路面铺装或覆盖抑尘剂、裸地绿化、洒水、运输车辆苫盖及清洗等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临时简易化粪池、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由现有的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后江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经基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由施工方及时清运至管理部门地点进行处置,并对其中具有利用价值的加以回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项目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按规定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受理项目环评文件后,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