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市、县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南扶办〔2018〕9号)
<2018-08-03 09:22
|
来源:汕头市南澳县农业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南澳县农业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南扶办〔2018〕9号
关于下达2018年市、县财政支持新时期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后宅镇、省定贫困村、市帮扶单位: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6〕13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汕市财农〔2017〕17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市、县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个省定贫困村安排市级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和县级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各30万元,即后宅镇山顶村、龙地村、羊屿村、城西村、前埔埕村各6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村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帮扶、发展村集体经济和民生福利事业项目建设。各牵头帮扶单位和村根据帮扶计划和帮扶工作实际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和拟定实施方案,由所在镇审核,报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
二、各帮扶单位要加快实施帮扶项目建设,并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及时录入省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平台。
南澳县扶贫办 南澳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