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南澳县云澳镇人民政府、青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60万元,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澳县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批复》(南府办函〔2026〕120号),确定云澳镇云星村、青澳管委九溪澳村2个行政村作为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对象,安排云星村停车场汽车充电桩项目30万元,九溪澳村文化广场停车场汽车充电桩项目30万元。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严格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支出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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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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