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坚决贯彻执行好伏季休渔制度,现将今年我县伏季休渔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休渔海域: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休渔时间:从2026年5月1日12时至2026年8月16日12时。
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钓具渔船主动向所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及所属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报备实行休渔的,也纳入休渔管理。
伏休监督举报电话: 0754-86802251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5-11 10:58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