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南澳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3-12-26 17:16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和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汕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470号)文件要求,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县对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及要求

  紧密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南澳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50人。培育经费标准为3000元/人。

  (一)提高生产技术技能

  围绕“两稳两扩两提”要求分解培育任务,优先保障有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的培育需求,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要围绕落实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开展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动物疫病防治培训、渔(船)民培训活动。

  (二)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各地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在荔枝产区开展荔枝保鲜技术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荔枝产业发展和技术提升专题培训班。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本区域重点培育对象集中培训。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习先进典型(优先选择标星基地和机构)。

  (三)提升农民素质素养

  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注重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

  (四)专项行动

  一是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

  二是围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等,对豇豆种植户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

  每一期培训班要在中央或省(市)级主要媒体刊播至少一篇综合性报道。

  (一)培育学时

  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

  (二)培育内容

  项目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聚焦产业问题优先设置专业专题培训班,指导培育机构制定培训课程表,教学内容可按以下三个模块实施: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8%。综合素养课必须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党的知识,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科学素养、乡村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内容,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深入开展科普进农民课堂活动。

  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55%。应围绕粮食作物、油料、蔬菜、水产、畜禽或属地其他农业产业特色优势设置鲜明的培训主题,课程可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技术、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增产提质、农机装备、防灾减损、无人机飞防、良种识别、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绿色发展、美丽乡村、“三品一标”、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加工、农企管理、金融保险、品牌创建等内容。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聘请实训学习基地相关人员授课,介绍基地规模特色、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提升高素质农民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5%。包括组织学员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学习;到省(市)电商产业园、省农村实用人才(数字化类)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或县(区)电商基地(以上统称为电商学习基地)参观学习;聘请企业高管授课,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通过成功案例剖析,提升高素质农民电商运营水平。

  (三)延伸服务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育机构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帮助高素质农民提升发展能力;引导土地流转、产业项目、人才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优先向高素质农民倾斜;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省区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鼓励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引导成立协会、联合会、联盟等组织;推动农技推广、农业科研院校等农科专家面向高素质农民开展跟踪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二)实施方案

  培育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接受报名,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方案实施,如需更改计划必须重新报批。原则上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培育机构要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和相关教学工作。

  (三)建立信息档案

  培育机构要对培训班学员实行信息化教学,收集学员意见和建议,将“云上智农”APP应用纳入信息化培训课程,组织学员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s://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开班前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申请表》学员基础信息、师资等全部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汇总《实训学习基地/电商学习基地信息表》,组织学员上网对任课老师、班级管理等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等信息都要网上可查;逐班次规范建立真实完整的培训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存档备查;做好培育工作总结,协助做好高素质农民队伍动态管理,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供1份授课老师精品课程DVD光盘资料和完整的培训资料电子档案。

  (四)培育师资

  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指导师、创业导师、电商网红讲师、科技特派团成员。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授课背景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广东农村乡土专家”等。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相关部门在职人员。实践指导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和电商网红讲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相关人士。

  培育机构要将聘请的授课教师信息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师资库,师资入库率要达到100%,以便学员进行网上评价;学员满意率低于85%的任课老师,培育机构不能聘请其任教。

  (五)培训教材

  培育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各培育机构要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的基础上,优先选用部省级规划、推荐教材及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育教材,并于开班当天发给学员,培育机构要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杜绝盗版教材或自编教材乱报价等现象。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提交材料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3日。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愿申报承担南澳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保障措施等)和培训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于2024年1月10日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邮寄或送达至汕头市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股(经管股)参加遴选。联系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65号。

  (二)专家评审

  南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提供的材料送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由其在市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择优选用,选中的培训机构按规定支付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评审费。

  (三)公示备案

  南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3年南澳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公布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求15天内派人与我局对接,细化培训方案,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备案。

  联系人:曾昭庭        联系电话:0754-86816270                           

  



                                                                                                     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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