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省内脱贫攻坚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方案》、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市内脱贫攻坚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方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从今年1月开始,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县内脱贫攻坚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保持全县上下合力攻坚态势,以全面排查整改、重点挂牌督战、整体推进督导推动各地各部门转作风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攻下最后堡垒,扎实做好全面收官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改(1-3月)。督促挂钩联系的镇(区)、村全面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对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及时提供指导,加强整改调度。
(二)重点挂牌督战(1-6月)。对任务重、困难大及省定贫困村挂牌督战。推动各地各部门聚焦剩余相对贫困人口,整合各类资源、强化攻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巩固脱贫质量,防止返贫。
(三)整体推进督导(1-12月)。对挂牌督战的镇(区)、村进一步压实攻坚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扎实做好考核验收和总结宣传、研究持续推进减贫等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推进脱贫攻坚整体稳中求进,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三、任务清单
(一)统筹督促各镇(区)全面排查脱贫攻坚政策、责任、工作落实,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库建设等情况;全面排查和实地抽查建档立卡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二)督导各镇(区)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行业部门、定点扶贫的责任,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促进消费扶贫、深化社会扶贫,建立健全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情况。
(三)督导各镇(区)落实解决审计检查、年度考核和排查发现问题,逐项对账销号、按时整改到位。
(四)挂牌督战各镇(区)落实政策、责任、工作情况;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八有”指标情况;落实党建、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情况。
(五)挂牌督战各镇(区)聚焦存在返贫风险的村和相对贫困人口,整合帮扶资源、制定针对性强的帮扶方案、采取针对性强的帮扶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六)需要督导联系的其他工作。
四、分工安排
脱贫攻坚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由县扶贫办牵头,会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2个小组,县扶贫办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科级干部担任组员,分别负责联系4个镇(区)、12个村挂牌督战,县扶贫办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具体安排详见附表。未被挂牌督导的村由各镇(区)扶贫办牵头,参照县的模式,自行安排挂牌督导挂钩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要统筹兼顾挂钩联系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挂钩联系镇(区)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研判,研究分析问题,谋划对策措施;每月到挂牌督战镇(区)、村进行一次调研督导,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加强沟通,及时向县扶贫办反映。
(二)各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统筹协调,防止只督不战、走过场。要充分利用扶贫大数据和贫困退出资料,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
(三)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确实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各镇(区)要参照本方案开展挂牌督导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对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收入仍不稳定的村、户开展挂牌督导。
(四)各镇(区)扶贫部门要制定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方案,并按季度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脱贫攻坚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专项总结。
附件:县级层面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安排表
附件:
县级层面挂牌督导挂钩联系工作安排表